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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實施檢查工資條例,工人可投訴及舉報欠薪或資薪不達標僱主。
明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新勞動合同法》,更讓眾多港商感到膽怯。由於明確規定了監管責任,使很多港商明顯感到,從今年下半年開始,勞動部門「查廠」的力度會較從前嚴格得多。「以前只是走過場,現在卻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
按照新的勞動合同法,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履行法定職責,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廣東增城一港企人力資源經理黎先生稱,以往查廠都是勞動部門的檢查人員過來,翻翻工資表就可以了,偶爾找工人來問兩句。今年11月份,廣州市勞動部門曾下到廠裡,包括工資表、社保和各種扣除的費用都一一對照,還抽查了了幾名工人,對照資料進行談話。隨後,黎先生問了幾家東莞和廣州的港資廠人力資源部門,都發覺「查廠已不像以前那樣了」。
薪資不達標 港企臨重罰
據記者了解,在深圳龍崗的幾家港資工廠在被查廠的過程中,被要求提供單獨房間,供檢查人員與員工進行單獨交流。深圳的港商吳先生也曾在今年被查廠,他告訴記者,「一旦發現薪資不達標,就會被處以巨額罰款。由於在新的勞動合同法中,明確了執法人員的責任,所以他們的監督比以往嚴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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