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最低工資標準(按小時計) 適用地區
一類:780元(4.66元) 廣州
二類:690元(4.12元) 珠海、佛山、東莞、中山
三類:600元(3.59元) 汕頭、惠州、江門
四類:500元(2.99元) 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肇慶、清遠、潮州、揭陽、雲浮
五類:450元(2.69元) 部分縣、縣級市
注:深圳市按《深圳經濟特區最低工資條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