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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均瑜 教聯會主席
行政長官曾蔭權先生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宣布,「由2008至09學年起,政府全面資助就讀公營中學的學生至高中畢業為止。以2009至10學年開始實行的3年高中學制計算,政府提供12年免費教育;為目前就讀舊學制的中學生,政府提供13年免費教育。」
全球46地區有逾10年免費教育
接受教育是兒童的基本權利。1948年的《國際人權公約》,就要求所有政府必須為國民提供強迫而免費的6年小學教育。這個要求,對於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當然很有難度。例如,本港是遲至1971年才實行6年強迫及免費的小學教育,到1978年又將強迫而免費的教育擴展至9年。這項措施,當時在亞洲地區也算是先進的了。由9年免費教育擴展至12年,我們用了30年的時間。其實在過去的30年裡,政府或納稅人在高中教育方面,已資助了百分之八十二以上的經費;所以,今次的宣布只是免除了家長所負擔的百分之十八而已。雖然在今次的宣布中,政府額外付出並不多,卻一下子把香港提升至世界的先進行列了。因為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資料顯示,在192個成員國中,現時提供超過10年免費教育的就只有46個。
有些人可能奇怪,為什麼今次的宣布只是延長了免費教育,而沒有延長強迫教育?其實,這也是一個國際的趨勢。現時除了美國和智利等少數國家立法強迫教育至18歲外,大多數發達國家如西歐、北歐、加拿大、澳洲等強迫教育都只到16歲。亞洲國家則大部分只要求9年的強迫教育,新加坡到現時為止也還只是規定6年強迫教育。因為大家都相信,學生到了16歲左右就應該有選擇權,過長的免費教育只會帶來更高的缺課率;所以,發達國家大多採用延長免費而不延長強迫的方式。有一些國家,例如:丹麥、瑞典、德國,巴西、古巴等,甚至大學及大學後都是免費的。
亞洲僅星港實施
在亞洲,已實施12年免費教育的地區並不多,新加坡是一個,香港可能已是第二個。日本儘管富有,也只是提供9年免費。台灣也是9年免費教育,雖然計劃於2009年擴展至12年;但因它的私立高中佔了很大的份額,所謂12年國民教育也只能做到資助而不能免費。至於內地,一直都是9年的義務教育,既不免費,也不強迫。由今年開始,內地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也實行「兩免一補」,那就是免學費、免書簿費、雜費及補助生活費。雖然免得較香港遲,卻免得較香港徹底,因為香港的家長還是要負擔子女的書簿費及雜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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