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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上海新聞中心記者凌馨20日電】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下稱上海電氣)原董事長王成明今日獲判死緩,成為社保案首次宣判以來處刑最重的一位涉案人員。至此,上海社保案已開庭審理的案件中,僅餘郁知非案尚未宣判。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王成明貪污和受賄兩項罪名成立。其中受賄21.5萬元(人民幣,下同)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
王成明獲此重刑與社保案並無直接關聯,是因犯下建國以來罕見的貪污大案——南郊別墅土地案。起訴書稱,王成明在擔任上海廣電(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上廣電)總裁期間,主要策劃並夥同嚴金寶、陸天明兩人,在上海市閔行工業區內一宗土地轉讓案中,以2億元獲得評估價格逾5億元的「南郊別墅」600畝土地。土地轉讓所需6,000萬元前期資金,由上廣電房產先行出資支付,隨後通過股份轉讓形式劃至王成明之子名下。王成名幾乎分文未用,獲得上億元資產。王成明當庭表示,將會考慮是否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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