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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實施前夕,家樂福超市與4萬職工重新簽訂合同引發爭議。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勞動報》報道:從家樂福中國總部獲悉,家樂福全國4萬多名員工,除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之外,不論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在12月28日之前與公司重新簽訂為期2年的新合同。家樂福中國總部相關領導稱,此舉與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並無直接關係,而是公司「自身商業運作的行為」。市總工會法律部有關人士認為,該企業在新法實施前推出此舉,無非是希望在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前,能多一次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機會。但此舉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作。
今年11月17日,家樂福中國總部給全國各大門店的人事部下發電子郵件,傳達將與全體職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指令。經證實,該合同期限為2年,從2007年12月28日開始至2009年12月28日,不論職工工齡長短、合同是否到期,都要重新簽訂。家樂福中國總部法律部的冷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次重新簽訂的勞動合同並非強制性,合同沒有到期的職工可以自己選擇簽或不簽。據記者了解,在整個過程中,家樂福並沒有辭退或者買斷職工工齡的做法。
人事部「命令」簽字
家樂福全國媒體經理陳波表示,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是因為公司之前與員工簽訂的合同中,有部分條款與即將實施的《勞動合同法》不相符,所以要對勞動合同進行修改。但是對於究竟哪些條款需要修改,陳經理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透露。
對於為何趕在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前重新簽訂合同,陳經理表示,這是公司「自身商業運作的行為」,因為公司在春節前都比較忙,所以必須趕在銷售旺季來臨前完成勞動合同的重新簽訂工作。家樂福多家大賣場的職工們紛紛表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人事部以「命令口吻」讓他們簽字,大家都不敢不簽,但同時又擔心,不知道簽訂了新合同後,會有什麼後果。很多職工還質疑企業的做法意在規避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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