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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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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四:無固定聘期 並非鐵飯碗?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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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許昌市開展新勞動合同法宣傳活動。

 「企業對勞動合同法不必談虎色變。」國務院法制辦《勞動合同法(草案)》研究課題組組長常凱接受本報訪問時如是說。他表示,「企業當然是希望勞動成本越低越好,但是勞資關係完全靠市場來調節的片面性已然顯現,中國的勞動力成本上升作為一種經濟趨勢已不可阻擋,我們不能僅僅站在企業和老闆的立場上,必須考慮到勞動者的需要。」

 常凱指出,企業發出一些反對聲音是正常的。對於企業反映新法將加大企業用工成本,無固定期限合同可能引發「大鍋飯」回潮等問題,他表示,新法改變固定期限合同是為了實現職業安定,並不是「鐵飯碗」,在很多合法情況下企業仍可以解僱員工。

適應新法條款 企業規範管理

 上海白玉蘭律師事物所研究勞動法的律師曹丹表示:「在新法草案中曾規定,企業規章制度要經過員工工會『討論通過』,但最後修訂時,把『通過』這個字眼刪除了,從而使得企業可以好好利用這個缺口。」她舉例,如有安全生產型企業規定,員工抽一支煙就可以開除的話,也未嘗不可。」

 曹丹說,新勞動法並不是那麼可怕,有利有弊。國家的意圖是希望把壓搾勞動力型的企業變得更加規範,因為這樣的企業本身沒有競爭力,乾脆利用這樣的機會做出整改,提高員工的歸屬感與待遇,從而達到企業員工雙贏。但對於本身就很規範的企業來說,幾乎就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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