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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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熒幕介紹:《律政新人王II》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30]

無線翡翠台(逢星期一至五晚上9時30分播映)

編按:12月31日(星期一)放映特備節目

第六集(一月一日)

 涵收到俐來電說要辭職,同時發現名將要復牌離開律師行。軍發現寶姑姐出院後失去蹤影,薇與金決定往加拿大尋找她,熟客麗娜自薦加入金酒吧工作。軍發現俐偕寶購物,俐帶寶到家中暫住。軍到俐家理論時,卻發現敗訴的芬姐欲自殺,最後俐成功打動芬。軍與俐協助芬上訴,終在法庭上勝過振庭。

第七集(一月二日)

 薇與金自加拿大返港,軍發現寶的出生證明父親欄上有自己的名字。名與俐接辦富豪蔣正龍的爭產案,代表兄長蔣燁一方。二女蔣泳的男友將矛頭指向名,雜誌竟將他與玉之事大為渲染,更指他「食軟飯」。名失去燁的聘請,而涵介紹的客戶亦紛紛取消委託。與玉家人吃飯之際,棠出言羞辱名,更迫他不再與玉同住。

第八集(一月三日)

 玉提議以結婚來解決父親的不滿。全被控縱火,託平替自己出庭辯護,平暈倒在庭上。軍代表平出庭,成功覓得新證人替全洗脫罪名。娜的男友賢突然出現。賢稱自己欠下賭債欲向娜借錢,但她卻沒法借出。晚上薇說發現銀包沒有現金,剛巧寶送了新電鬚刨給軍,令他以為寶偷錢。

第九集(一月四日)

 俐到酒吧向軍吵架,更帶寶到自己家中暫住。娜尋獲賢,更發現是他偷了錢。名主動到玉家吃飯,因他承諾照顧玉。玉約了名與棠晚飯,但因俐提出可介紹名擔任滔的法律顧問,令他遲到;氣憤的棠離開時,卻看到名與俐出現。為了質問名,好竟在商場受傷,而棠決定請軍代他索償;但另一方面,滔卻要求名代表商場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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