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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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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比基尼小姐爆被逼陪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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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比堅尼小姐劉伊心稱在大陸參賽時,被逼在晚上到夜店應酬。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中時電子報報道:代表台灣出賽的國際比基尼小姐劉伊心投訴,她奪得台灣區冠軍後未獲10萬元獎金,赴大陸參賽時還被逼深夜到夜店「陪酒」應酬,滿腹委屈下,請媒體幫忙爭取應得權益,並讓外界看清選美賽事中不為人知的一面。

 劉伊心目前就讀淡江大學俄文系,有豐富選美參賽經驗,10月間已和康姓經紀人簽下經紀約,她在比賽中,因甜美笑容贏得「人氣獎」,並獲得台灣區代表權。

走秀酬勞全抵付機票費

 劉伊心投訴,主辦單位當初強調台灣區冠軍有10萬元(新台幣,下同)獎金,並到大陸與其他國家佳麗角逐決賽資格,還強調獎金會是現金,但她奪冠後主辦單位卻一直推諉不給付。

 劉伊心表示,她在大陸、香港及深圳的八天參賽行程中,除參觀和拍攝外景,幾乎都在出席贊助廠商的相關活動,如要求佳麗穿著比基尼於購物商場外拍照宣傳等。

 她說,最誇張的是,佳麗每晚幾乎都被帶到夜店「捧場」,有時還耽擱到凌晨一點,且還被拉到包廂內「敬酒」,有如「坐檯」般,十分不愉快。

 她氣憤表示,佳麗於12月4日被安排到一個法式餐廳,又被介紹到貴賓包廂內敬酒,「現場竟沒座位,卻還叫人坐」,她還被呼擁著去坐到某位男士大腿上,被人順勢捏了屁股一把。

 她還說,各國佳麗因參加贊助廠商安排的活動,機票及全部食宿費用是由主辦單位支付,但她卻在半騙半哄下,走了兩天兩場的「珠寶婚紗秀」,事後兩場秀只拿到一萬元,費用則被拿去抵付機票費,她等同「自費赴賽」。

主辦單位指劉女炒新聞

 對於劉女的說法,台灣區主辦單位執行長簡玉城雖表示「錢隨時準備好」,但被問到給錢時間是何時,他一開始支吾其詞,後來才說錢會在第一次拍完贊助廠商商品代言封面後才會支付,但時間不得而知。

 簡玉城指劉女是要「炒新聞」,還說劉女奪冠後應配合一年的慈善宣傳活動等事。

 簡玉城又稱,他是受中國「北京之星」委託舉辦台灣區的選拔賽,對劉女在大陸夜店包廂中遭摸臀等事,他強調自己是台灣端,島外部分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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