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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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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註冊局 被指刁難申訴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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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福婦女權益會批評註冊局投訴機制欠缺透明度,對申訴人亦設下諸多關卡,一般市民難以獨力挑戰社工「權威」。 本報記者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市民平日遇到困難,可向社工求助;如對社工抱有不滿,根據機制亦可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作出投訴,但事實卻困難重重。兩名社工在2004年天水圍慘劇中被死因裁判官質疑誠信,協助死者追究的團體向註冊局投訴有關社工時卻遇到不少困難。團體批評註冊局刁難,而投訴機制又欠缺透明度,對申訴人設下諸多關卡,令投訴最終石沉大海。

投訴機制被指欠透明度

 04年天水圍慘劇當中,曾有兩名涉案社工被死因裁判官質疑誠信有問題,關注事件的群福婦女權益會遂在05年死因研訊結束後向社會工作者註冊局作出投訴。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指出,註冊局接到投訴後,竟要求她們提供根本無機會到手的死因研訊庭及社署內部文件,同時又把研訊日期拖到08年1月,企圖淡化事件。

 廖銀鳳又表示,註冊局過往曾向投訴人提供法律支援,這次卻指她並非「受害人」而拒絕提供支援服務,反要求她承擔15%律師費,卻又沒說清金額多少。她說:「現在是投訴社工行為不當,為何要出錢之餘,對方卻可用納稅人金錢聘請兩名律政署律師協助?我們卻求助無門?」她批評註冊局投訴機制門檻高。

家暴求助人投訴社工無門

 求助人投訴社工,非罕見事情,重點是投訴時是否得到公平對待,避免「護短」情況出現。現年30歲,曾受家暴問題困擾的黎女士亦曾不滿負責其案件的社工,卻投訴無門。她表示,05年因家暴問題向社工求助時,對方竟第一時間著她回鄉,不要回來,又曾向她說:「妳要投訴我便儘管投訴吧,我過往十多年都是這樣辦事的,但不要忘記妳正在爭取撫養權,而社工報告(對爭取撫養權)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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