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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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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可聞:商鞅的富國之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09]

孫存准

 讀過中國歷史的人都知道,在漫長的封建社會裡,變法不斷,但最成功的一次變法當屬商鞅變法了。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為左庶長,正式實行變法,公元前350年,商鞅又推行第二次變法。兩次變法的主要內容是:「開阡陌廢井田」,承認土地私有;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按軍功大小授予爵位;廢除封分制,建立縣制;「重農抑商」,獎勵耕織;「平斗桶、權衡、丈尺」,統一度量衡。

 商鞅變法以「主以尊安,國以富強」為目的,效果非常顯著,即使前338年,秦孝公去世,惠文王即位,商鞅遭車裂而死,但商鞅推行的新法令歷經孝公、惠文、武、昭襄、孝文、莊襄六世,皆「蒙故業、因遺策」,從而實現了秦國的富國強兵,為始皇贏政於前221年統一中國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由此,作為富國之道的商鞅變法隨之名垂青史。

 然而,不管獎勵耕織,還是承認土地私有,抑或統一度量衡,商鞅都是為了把農民禁錮在土地上,變成純粹的生產糧食的工具,全力為秦國「開疆闢土」的大業而「廣積糧」,並廢止糧食買賣,對酒肉按成本的十倍徵稅。秦人還不能自由遷徙,旅客住店要有官府憑證,如果旅店收留了沒有憑證的人住宿,店老闆就會與「奸人」同罪,男子成年了就得分家登記戶口,否則賦稅翻一番。與此同時,實行「什伍連坐」,在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的基礎上,推行連坐制度,鼓勵告發,對知情不舉者,腰斬,而對告發者獎賞,使全國的百姓生活在人人自危的境地。由此,不僅戰事一開,成年男子即可投入戰爭,而且,平時所有百姓只有老老實實地在家裡呆著,安心耕織,不敢有絲毫的造次。於是乎,「路不拾遺,山無盜賊,家給人足,民勇於公戰,怯於私鬥,鄉邑大治。」(范文瀾《中國通史簡編》)

 就這樣,商鞅通過高稅收、重刑罰、嚴戶籍和「燔詩書」等諸多「新政」,把秦國百姓一舉「打造」成為亦農亦戰的機器——沒有了財產、沒有了自由、沒有了思想的戰爭機器。就這樣,商鞅變法一方面帶來了國富,另一方面卻帶來了民貧,一方面帶來了國強,另一方面卻帶來了民弱。當然,對商鞅來說,國富民貧和國強民弱正是他的目標和追求,因為在他看來,只有國富民貧了、國強民弱了,才能實現國泰民安。

 我們如今無法了解到,商鞅是否知道比他早300年的「中國古代第一相」管仲曾說過的一句話:「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而商鞅變法的結果,國家「倉廩實」了,但人民卻並未「衣食足」。雖然面對高壓政策和極權統治,百姓「規矩」而「聽話」,但這種沒有「衣食足」作保證的「規矩」而「聽話」,又能維持多久呢!後來西漢的賈誼說得好:「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至今,未之嘗聞。」前209年,「發閭左謫漁陽」的陳勝、吳廣900人,「度已失期」,就「斬木為兵,揭竿為旗,天下雲集響應,贏糧而影從。山東豪俊遂並起而亡秦族矣。」前206年,一統江山才僅僅15年的秦王朝宣告覆滅。

 對於秦朝迅速崩潰的原因,不少人認為應歸於秦始皇的暴政。實際上,秦亡的命運早在商鞅變法時就已注定,因為以國富民貧、國強民弱為目標的富國之道恰恰就是滅亡之道。正如北宋時蘇軾在給神宗皇帝的上書中所說:「惟商鞅變法不顧人言,驟至富強,亦以召怨天下……雖得天下,旋踵滅亡。」誠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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