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1月10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律政司申禁制令 阻「民間電台」復播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10]

 【本報訊】由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及社會民主連線區議員曾健成等營運的「民間電台」,無視電訊管理局的警告,聲言會於今日「復播」。律政司隨即向高等法院申請頒布緊急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以免干擾電訊影響各項緊急服務,經過約3個小時聆訊後,法官馮驊押後至今晨11時繼續聆訊。不過,「民間電台」的代表稱,節目照做,並已有再被檢控的心理準備。

高院押後今晨續聆訊

 東區法院日前撤消「民間電台」違反電訊條例的控罪,但因應律政司的要求暫緩執行有關裁決,等待上訴結果,意味該案在上訴有結果前,「民間電台」繼續無牌廣播仍須面對刑事檢控。

 電訊管理局總監黎陳芷娟昨晨亦再次呼籲,「民間電台」切勿以身試法,而當局正準備就電訊條例被裁定「違憲」的問題提出上訴,在這段期間任何無牌廣播,屬刑事罪行,有可能被檢控。

 不過,「民間電台」董事張尚明聲言,他們今日會如期在旺角行人專區作廣播,並指已經有心理準備遭到檢控及沒收所有儀器,而獲邀請出席電台廣播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李卓人、何俊仁、陳偉業等亦知道這是無牌廣播,有可能會被檢控。

干擾電訊隨時「搞出人命」

 律政司代表於昨日下午接近5時,向法庭申請頒布緊急禁制令,要求禁止「民間電台」在高院就案件作出上訴裁決前恢復「非法」廣播,強調「民間電台」繼續廣播會引發其他人效法,干擾無線電波傳送,並可能會影響緊急服務,危及公眾安全。同時,執法機構雖然按電訊條例採取過多次行動,但仍未能阻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故希望法庭頒布禁制令,而「民間電台」倘違反,將面對較重的刑罰。

 「民間電台」代表律師表示,「民間電台」開播以來並無擾亂公眾秩序,亦無人效法,而梁國雄等聲稱,倘政府認為「民間電台」廣播犯法,可以拘捕有關人等而毋須要申請禁制令,故指當局的做法是「出於政治動機」,濫用司法程序。

 法官馮驊於昨晚近8時決定,押後今晨11時繼續聆訊,聽取雙方律師陳詞。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