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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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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亦有道:天妒英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15]

阿 杜

 看本報娛樂版一月六日之「時代之悲劇.周璇淒美人生」全版有關周璇這一代歌后的報道陳述,胸中似有千斤重槌壓到心臟,思緒困鬱整個人難以呼吸。一代藝人,天才橫溢,紅遍全國,可是據報道所述,是社會把此一代英才迫瘋,迫向走投無路,迫到她死為止,世上如有悲劇之最的代表人物,就非周璇莫屬了。

 當年,十幾歲的小周璇,天生麗質,一而再的瀕被賣青樓為雛妓之邊沿,皆因時勢適為二、三十年代之上海租界,到處西風入華,上海到處有人組歌舞班組公司拍電影,天生嬌麗惹人憐的周璇被一再發掘學歌舞拍電影,十五歲前迅速成名,嫁第一個丈夫影星嚴華,全控她財權,天天虐打,每日工作回家連女子送她返家都被嚴華不滿疑她向外人訴苦而遭虐打,甚至在戲院首映活動上公開毆打她,引致數度流產服毒自殺未果終於離婚。

 數度戀愛不遂,曾於四十年代末來港拍了數片,五一年返上海,五三年嫁畫家唐棣,再度懷孕生下幼子周偉。唐棣被法院以詐騙罪捕審,周以精神有問題求免出庭作證,法院通過劇影協會組織令她一定要出庭作證供,但據報道所言,周璇在庭上為唐所辯詞無一句被採納,更判她此後要和唐「永久隔離」,此判令她受極度打擊精神更陷失常狀態。要知這時已是五三年之「新社會」時期,但當時內地法制混亂,以八十年代之內地法院仍有法官以「律師為罪犯辯護判律師為同犯、有罪」之滑稽案例,可知五十年代初「審明星」的結果,令周璇五一至五七年間出入精神病院診治,終於在一九五七年七月十九日求見兒子不可得而「腦炎」逝世。

 所以說這一代英才,實在是社會把她迫瘋迫死的,以周璇之遭遇而言,只能說「天妒英才」此語是真理。周璇成為天之驕星後,全世界的壓力施向此纖弱女流,她有豐厚片酬積蓄,但當年上海劇影協會婦聯有權管制她財務,只准每月領取十五元生活費,周璇無法只好頻來信香港向相識者借錢,如斯命途坎坷,這篇報道真是邊看邊淚流,只可以理解為蓋世英才人人都妒,我們後輩旁觀者,還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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