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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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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規範地名 遵「一地一名」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16]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岳仿嶙15日電】《深圳市地名總體規劃》(草案)從15日起公開展示。該總體規劃從梳理和規範各類地名(包括道路橋樑名稱、門牌號碼、建築物名稱、公共空間名稱等),消除無名重名現象,保護老地名等角度對全市的地名進行了一次全面的規範和整理。

 為形成完整的地名系統,本次總體規劃提出,將深圳全市劃分為418個街區,其中發展街區(尚未建成的區域)134個,建成街區284個。

 關於地名命名的規範,總體規劃提出應遵循「一地一名」的原則,全市範圍內同類地名不得重名,並避免同音、近音。此外,地名應該含義健康,不得使用有損國家主權、民族尊嚴和領土完整、帶有民族歧視性的字詞。

 對於道路的命名,總體規劃提出,要盡快解決有路無名、一路多名、一名多寫和一名多地的現象,實現路名的規範化。同時,應尊重歷史,盡最大可能保留現狀路名,維護路名的穩定性,並尊重當地人意願和使用習慣。本次地名總體規劃的另一大特色是重視能傳承歷史文化傳統的「老地名」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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