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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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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不為分數折腰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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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翁靜晶

 電視上,看到過往在法律學院的一位導師,勾起了不快事;講起這事,還得細說從頭。

 那一年,正值香港回歸在即,有關《基本法》的辯論,進行得如火如荼;除此之外,更有《人權法》該否訂立的爭論。大學的憲法課程,也少不免會涉及這時事問題。

 只不過外籍的講師,本身有其一定的政治立場,對待華人治港,壓根兒並不看好,然而作為學者,當然亦得尊重學術自由、思想自由、發表自由等種種原則,於是也循例向學生作出保證,強調任何不同的政治理念,只要能找到相應的法律理據支持,老師不會對論點設下限制。

 換言之,在考試卷上,羅列出正、反兩面的考慮,最終認定什麼立場,亦不會因為政治取向而影響分數。正式考試之前,有一次模擬試,其中一條主要題目,乃是「香港應否訂立《人權法》?」。

 回答這問題,也就要先循歷史分析。英治百年,英方從未正視香港人權,臨別才匆匆立法,不期然使人懷疑其背後目的,更何況英人每撤出殖民地,必興一番風雨;印度當年的大亂,就是絕佳例子。

 這答案,與導師一貫所灌輸的方向,走了相反路線;一紙模擬試卷,得到「丙」級評分。同學得知原委,不忘好言相勸:「勿意氣用事,順著老師的思路,對香港未來的管治,以及一國兩制投下『不信任票』,否則這科目,將會拖垮你清一色的甲等成績!」

 為此,我做了一件埋沒良心的事。在正式考試的時候,對同一條近似的問題,雖然寫上了幾乎一模一樣的法律理據,但卻將政治立場作了一百八十度顛倒,把英國人捧到天堂的位置,中國人推往了地獄……

 結果,我取得了法律學院歷來最好的成績。公佈分數的那天,老師還親自致電「道賀」說:「這篇文章,作為你的導師,我也自愧於箇中那超乎意料的論點,我為你感到自豪。」

 最高的學術榮耀,換來是難以原諒自己的罪咎,及畢生的奇恥大辱。

 從這天起,我發誓不再為「滿分而折腰」,不再會礙於外來的壓力,彎弓我華人的腰骨。

 碩士學位,我再修憲法,在另一位導師的口中,又聽到了熟悉的承諾:不會因為政治取向而影響分數……這回,換了是黃皮膚的老師,我能夠相信他嗎?

 事實卻證明,並非學生相不相信導師的問題,而是導師希望學生相信些什麼。

 背脊上的罪咎像骨刺般,迫使我直立起腰骨。課堂上的討論,往往變成了與導師的爭論,相信自己的同胞、支持國家的政策,似乎令可以容身的空間,越來越狹窄,直至那份畢業論文被打上了「丙」級,一場茶杯裡的政治風波,才終告結束。

 但這回,我卻得到了「心安理得」的救贖。 電視上,再又看到那久違的臉孔,依然是一副堅定不移、反對政府的臉。依然,我仍不苟同他的立場,然而他亦不會再有機會聽到我當場反駁的討厭聲音,又或者,他根本從來沒有將任何異見聽進耳朵去。

 什麼是憲法精神,什麼是人權自由?不快之處,是我曾經迷失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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