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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渣打銀行外籍董事總經理偕同事從香港機場乘搭的士到中環,下車時不滿女司機找贖大堆零錢,竟不憐香惜玉,先後喝罵,打頭,推倒及掌摑她,事主不甘受襲,腳踢被告胸部還擊,途人目擊事件報警。暴躁總經理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普通襲擊罪,昨被判囚兩個月,但獲緩刑兩年,並須向受害人賠償5千元。
渣打香港行政總裁洪丕正昨出席渣打馬拉松活動時,認為案件純屬個別事件,並不會作出任何評論,惟強調公司對員工的行為操守訂立了十分高的標準。
被告Dyer Andrew Steven(43歲)透過辯方表示,承認當日行為愚蠢,強調事主傷勢輕微,其後也有向她商討賠償問題,希望事件可以罰款處理。惟主任裁判官鄧立泰回應,襲擊公共交通司機是嚴重的罪行,雖體諒他當日經過長途的旅程而身心疲累,但罰款並非是合適的做法,除判處緩刑外,亦下令被告須依據向受害人賠償5,000元。
案情指,被告於06年10月25日晚上,以500元鈔票付車資時,不滿女司機找回大批「碎銀」,從車外伸手入司機位襲擊女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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