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冬陽
最近有位突然死亡的家屬,希望捐出死者的器官,但醫院沒有接受,原因是死者的白血球增多和證實死亡已有五分鐘。
我很欣賞願意捐出器官的人士和他們的家人,他們能夠本著幫人的無私精神,尤其在香港的無償捐獻,更值得人欽佩。
不過無論是捐血或捐器官,都要視乎捐贈者的狀況是否適合,以及接受者的具體情況。
首先是否血型適合、會否排斥、捐贈者的身體有沒有傳染病,例如乙型肝炎、愛滋病、細菌或病毒感染,而如果病人發燒或白血球嚴重增加,可能是細菌感染的徵狀。
假如移植給另外的病人,他們本身的抵抗力和器官功能已衰竭,一旦做了器官移植,還需要長期接受抗排斥藥治療,以減少排斥和免疫反應,整體的抵抗力降低,一旦感染任何的細菌都可致命。
如果捐器官者的器官功能不好,例如有慢性病,血壓高、糖尿病或老人家,本身的器官功能都不好,再移植給別人的效果會更差,而要接受者接受抗排斥藥,副作用會更大,得不償失。
在準備移植給人的器官未受損前,要做很多準備工作,例如要驗病人的所有血型、傳染病的指數等,這用於腦幹死亡或嚴重交通意外的人士,並用呼吸機維持器官的血液循環和含氧量;另外馬上去找受器官者,最好在沒有心跳停止前,用機器維持然後移植,否則心跳停止了,全身沒有氧氣供應,器官的組織細胞就大面積壞死,即使移植了不但無用,反而會因細胞壞死釋放一些有毒物質,影響受器官者生命。
受器官者的身體比別人弱,如果他的器官不是衰竭到無可救藥,都無需要接受器官移植,所以沒有好的器官,寧願再挨日子好過冒然胡亂移植。
捐血者也是一樣;如果有感冒、發燒、肝炎帶菌都不應該捐血。如果有食藥物一定要告訴紅十字會,可能會對受血者造成生命威脅,例如在服食抗生素或阿斯匹林,而對方對此藥敏感,捐血者在吃女性荷爾蒙而受血者有乳癌,就不但止沒有幫人,反而累了別人。
無論如何,有此心意的人確實很偉大,只不過不適合給別人而已,希望社會上多些這樣的好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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