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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通過黃定光(右)的動議,建議政府進一步了解陳太10成按揭的問題,並向公眾交代。 本報記者李志樑 攝
【本報訊】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昨日通過動議,建議特區政府就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在擔任港英政府布政司時,取得銀行10成房屋按揭事件了解詳情,並向公眾作出交代。民建聯副主席劉江華批評,特區政府在有關陳太10成房屋按揭問題上有「放軟手腳」之嫌,要求政府進一步解釋事件中的詳情,包括陳太當時的上司彭定康是否有批准等。金管局銀行監理部助理總裁阮國恆表示,金管局對銀行的監察中,這類沒有執行指引的個案很少;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美美則表示,不會公開評論個別個案。
劉江華指出,陳太當時的職位非常敏感,而事件亦同時涉及整個政府的誠信問題,且陳太在取得10成按揭時,並不符合超出7成按揭指引中的要求,更惹來廣泛關注,故政府有需要繼續追查下去,向公眾解釋清楚。
黃定光:金管局難釋議員疑問
提出動議的民建聯議員黃定光批評,金管局無法解答議員疑問,也未能令公眾釋疑,特區政府了解詳情後應作出交代。
自由黨議員林健鋒及泛聯盟議員石禮謙都表示,有關事件引起了公眾關注,也引起社會上許多猜測,希望政府有更深入了解,使市民明白整個事件。石禮謙更指出,政府至今提供及掌握的資料,仍未足以讓議員了解事件。
金管局銀行監理部助理總裁阮國恆回應時指出,金管局一向要求銀行在住宅貸款按揭所承擔的風險,不應高於樓價7成,這要求不論客戶職業或背景都要遵守。但住宅物業7成按揭上限並非法定指引,金管局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他們會就個別個案與銀行討論。金管局主耍是監管整體銀利機構的風險問題,在銀行嚴重缺乏風險意識才會作出改善要求。而金管局對銀行的監察中,這類沒有執行指引的個案很少,所以沒有作統計。
若涉違防賄例 離職亦刑查
公務員事務局副秘書長李美美則重申,不會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公務員有一套利益申報制度,在職公務員若違規,會遭紀律處分,若有關人士涉嫌違反防賄條例,就算已經離職,當局是可以聯同有關部門循刑事方向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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