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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通識教育會 陳志華
學生應否攜帶手提電話回學校,一直以來也是具爭議的議題。不少同學也希望帶手提電話回校,但大多中、小學對於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多採取禁止、不鼓勵或需向校方申請的處理方法。部分學校指出,若同學攜帶手提電話回校,必須事前以書面向校方申請,其主旨都是希望透過較嚴緊的規範,處理學生在校使用手提電話的問題,顯見手提電話在不少學校老師眼中猶如大敵。但其實箇中原因何在呢?學生在抱怨之外又是否了解及認同當中理據及價值?都是值得深思的課題。
在一些學校裡,學生向學校申請獲批准帶手提電話後,同學也須於每天回校時立刻將手提電話存放於校務處,放學時取回;另一些則採取較開放的政策,同學可獲准攜帶手提電話回校,但不可在校園範圍內開啟或使用手提電話。手提電話應長期處於關機狀態,並妥善保管;也有學校會對同學攜帶回校的手提電話作出限制,如必須以簡樸及便宜為原則,不可攜帶具備攝影或攝錄功能之手提電話,或市值約高於港幣數百元(如500元)的手提電話,甚至每個學年初要申報攜帶回校的手提電話資料(如牌子、型號、機身顏色及機身編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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