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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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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商爆IP疑淫照黑手被拘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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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表示已於前日拘捕一名29歲中國籍無業男子,並在其電腦中檢獲12張涉案藝人照片,但暫未知是否首名轉載或發布者。 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互聯網上湧現多張疑似藝人淫褻照片一案已有突破性發展,警方前日根據互聯網供應商提供的IP位址,迅速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9歲中國籍無業男子,並在其電腦中檢獲12張涉案照片。警方表示暫時未知他在案中所扮演角色,但初步調查他與事件中藝人並不認識,目前未能確認他是首名發布者或轉載者;他被控告發放淫褻物品罪,今日在屯門法院提堂。而有關網上淫褻相片已透過互聯網供應商刪除。

 警方表示,會加派人手巡邏網上資訊,並警告即使轉貼也屬違法,用電郵或手機傳送都有可能犯法,警方有能力追查到轉載者的位址。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前日以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90章第21條《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拘捕該名男子。警務處處長鄧竟成表示,警方非常重視這宗案件,已即時透過互聯網供應商刪除相關相片,以免繼續流傳,並已加派人手,巡邏網上資訊,又會特別留意社會關注話題,採取相應行動。

暫未確定相片真偽

 昨日凌晨,網上討論區再有貌似女藝人張柏芝的裸露照片出現,有關照片亦在內地及外國網站廣泛流傳。警務處副處長(行動)任達榮表示,已聯絡國際刑警,希望對方幫手盡快剷除有關網站。他又指出,調查網上罪行有一定難度,需倚靠科技﹔警方暫時未確定該批照片是真實抑或是偽造,但相信警方有辦法研究出照片的真偽。

 此外,警方已聯絡案中兩名透過經理人公司報案的藝人,安排與兩人會面跟進事件。任達榮又指出,被捕男子未必是發放源頭,警方已聯絡互聯網供應商,盡快將照片刪除,並呼籲市民不要轉載照片。他說:「轉貼是違法的,用電郵或手機傳送都有可能違法,警方亦有能力追查到轉載者的互聯網位址。」

 今次事件緣於本月27日晚上8時許,有人於討論區貼上一條超連結,鍵入後即可看見貌似藝人陳冠希與鍾欣桐的床上照,引起網民嘩然及不斷討論、下載,有伺服器更不勝負荷需一度關閉。28日下午,網上再流傳一幀貌似陳冠希與前藝人陳文媛的床上照,多份報章均於翌日以大篇幅報道事件。後來再有多張貌似藝人的淫照、連環鏡頭於網上轉載,張柏芝更成新「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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