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生於9兄弟姊妹家庭的第七女,因經常逃學和離家出走,先後遭父母用「不求人」打其大腿,社工發現報警,從而揭發她和八妹疑遭四兄摸胸和下體,涉案的兄長否認兩項非禮和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昨於粉嶺裁判法院開審。
兩名分別14和15歲的事主昨在辯方盤問下,均承認案發時環境黑漆漆,且有睡意,故未能清楚看到非禮她們的是誰。15歲事主在錄影會面中表示,她因經常不回家及逃學,除先後遭父母打外,被告於去年9月13日與事主起爭執,並用「不求人」打其大腿。她又稱,被告曾於凌晨時份趁她睡覺時摸其胸部,但被她罵完後便立即離開。
14歲事主在錄影會面中稱,被告於去年7月晚上伸手入其衣內摸胸,由於她當時尚未入睡,即轉身避開被告,而他亦立刻離開,她事後向學校社工及胞姊說出此事,並由三姊帶她們會見社工。
三姐供稱,兩妹很少回家,覺得她們因無能力搬出外居住,編造此藉口而不返家,但當社工安排住宿時,卻遭二人拒絕。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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