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離婚的運輸工人兩個月內3度摸臀非禮一名17歲女學生,女學生因膽怯忍氣吞聲。運輸工人眼見多次成功,上月欲重施故技,但女事主終不甘受辱報警。運輸工人日前承認非禮及遊蕩共4罪,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指運輸工人因性格才多次非禮女學生,認為他不會重犯,遂輕判18個月感化令。
被告陳家進(36歲)早前承認在去年11月中至12月7日期間,3度在黃大仙太子道東近景康街非禮一名17歲女學生,並在上月17日在相同地方遊蕩,令該女學生受驚。
代表被告的律師替他向裁判官遞交親筆撰寫的求情信。署任主任裁判官胡雅文根據被告的感化和心理報告內容,接納醫生所指被告心理方面沒有問題,不需要接受心理療程,被告是因本身性格才犯案。法官表示,認同被告已深感後悔,相信他不會重犯,感化令對他有效及有幫助,遂判處18個月感化令;若感化官認為被告應接受心理或精神治療,被告需跟從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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