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局就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建議,昨回應稱會積極推行改善措施,例如調查中、小學安排特別考試的實況;並由下學年開始,教育局會為取錄了成績稍遜學生的學校提供額外教師,有關學校的教師數目由目前的500多名增至700多名,並逐步加強教育心理服務。考評局則歡迎申訴專員的建議,並會加快發出審批結果,以及延長上訴追溯期至4周。
提供額外教師支援
教育局表示,當局將推行融合教育的教師專業發展架構,預期到2011至2012學年,每間普通學校最少有1位中文科及1位英文科教師完成「特殊學習困難」專題課程;此外,局方將推出《融合教育指引》的家長版及教師版,提升家長及教師對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的認識及輔導。
考評局則歡迎申訴專員的建議,計劃於下個學年修訂處理申請的時間。申請截止及申請人遞交文件的日期將分別提前4星期至10月初及10月底。當申請經過「學障考生事務專責小組」或「特殊需要考生事務委員會」審批後,結果會由以往於2月一次過發放,改為兩輪發放,分別在1月中及1月底公布。
考生申請覆核的期限則由以往的1星期延長至4星期,結果會在3月中發放。考評局會在今年9月的申請階段,促請學校為中四或中六的有關學生遞交申請。考生若在較後期才被確定是有學障情況,亦可在中五或中七學年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