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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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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例過時窒礙執法 當局將修例堵漏洞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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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彭寶琴(中)表示,警方毋須先評定才檢控。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在現時的尺度下,露體、展露性器官,都是以不雅物品來評定,那張相一看就知是不雅而已!」淫審處審裁員斬釘截鐵認為涉案照片被定為不雅合理,但現行條例過時,網上更是「灰色地帶」,有委員指「一般不雅刊物可以封袋,網上相片不可能」,令執法更難,當局會於今年再檢討有關條例,堵塞漏洞。

 淫審處審裁員葉興國表示,現時針對不雅物品的法例制定於1989年,當時並無針對互聯網,形容該法例已經過時。他指出,現時掃蕩網上不雅照片的只能靠警方查封,但若不雅物品涉及外國網站,則更難以執法。另一審裁員張民炳亦認為照片明顯只屬不雅程度:「在現時的尺度下,露體、展露性器官,都是以不雅物品來評定。」

法律界指鍾亦天難索償

 對於警方並無先評級就對疑犯鍾亦天提出檢控,昨日又因突然撤控,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張達明認為警方做法舉棋不定。他又指問題不在於機制,而在於警方作出判斷時專業有誤。他又指,警方如堅信淫審處的暫時評級不合理,可申請展開全面聆訊,惟警方昨日卻倉促接納淫審處結果。

 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則稱,警方應否先將涉案物品呈交淫審處評級並無一個正式程序,因為照片一經評定為三級,被告就難以答辯,影響了被告假設無罪的原則。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坐了超過兩星期「冤枉監」的鍾亦天,除非能證明是遭警方惡意拘捕或檢控,否則難以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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