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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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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籲理順執法淫審流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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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乃光(左一)批評警方沒有在首名被捕人士鍾亦天被拘留期間,將不雅照片交予淫褻物品審裁處評級。 本報記者譚靜雯 攝

 【本報訊】疑似藝人不雅照事件擾攘多時,事件令社會關注本港淫審制度的漏洞,尤其是淫褻物品審裁處在整個司法程序中的角色含糊。審裁員張民炳指出,淫褻物品的評級工作需時1至2日,如案件緊急,更會在1日內完成,但淫審處與警方和海關等的執法機構各司其職,且主動權在法院及警方一方。他建議,在不干預執法部門的大前提下,若要理順整個流程,當局應制定初步的評級指引供警方參考,避免再有市民「白坐監」。

3部門執法機構各司其職

 《城市論壇》昨日討論疑似藝人不雅照片事件,與會人士多圍繞警方「先檢控、後評級」的做法表達意見。香港互聯網協會會長莫乃光表示,無法理解警方為何在首名被捕人士鍾亦天被拘留期間,不將照片交予淫審處評級。「明白警方有執法的需要,但警方有2個星期的時間可以交給淫審處做評級。」審裁員張民炳指出,淫審處與警方和海關等的執法機構各司其職,淫審處不會干預警方的執法行動,亦不會要求執法機關把物件送交淫褻處作評級。他說,由於不雅物品和淫褻物品干犯的罪行和刑罰不同,現行程序之下,個別案件明顯是淫褻的物品,警方會不經淫審處直接提出檢控,刑事法庭在裁決前才會把物品送交淫審處作評級,「如明顯見到發生性行為,警方認為是淫褻照片,就不用經淫審處作評級,直接起訴。」

淫審處1日可完成評級

 張民炳又透露,淫審處只需1至2日就可以評定相片或物件是否屬不雅或淫褻,「淫審處每天都會做評級工作,警方可以把相片交給淫審處做評級,如果案件緊急,淫審處當日都可以完成評級。」他相信,警方若能在起訴前把有關相片送檢,相信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風波,建議當局應制定初步的評級指引供警方參考,避免同類事件再發生。

 另一名與會者家庭與學校合作事宜委員會主席黃寶財則批評,本港報章鋪天蓋地報道,連附有校園版的報章也圖文並茂在頭版刊登,且報道手法誇張,「報紙信7成都好啦!」為使學生的道德觀不被扭曲,該會將舉辦講座教導家長如何正確地誘導子女。

議員關注網上私隱問題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梁家傑指出,不雅照引發出兩項值得關注地方,分別是網民的個人資料是否這麼輕易被警方取得。其次為,直到目前為止,還未有任何法律,保障相中人的個人私隱,這些問題都值得關注。他認為,若在網絡世界,能夠定出一個界限,網民按照這個規範進入網絡世界,不致任意妄為。

 另外,反對派議員陳方安生指出,近日有關淫照報道已經到了太過誇張地步。而由於市民重視執法公平、公開及公正,希望特首能夠正視有關問題,向公眾多加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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