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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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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照「批發」屬違法 可拘15日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1]
放大圖片

 ■網上稱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艷照門」圖片係違法。圖為廣州查獲色情網站。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法制晚報》20日報道:今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明確表態,向朋友贈閱「艷照門」圖片係違法。如果是通過網絡打包傳播,且數量在200張以上,贈予人將被追究刑事責任。不過,北京市公安局20日深夜回覆本報稱,已注意到艷照的相關報道,但經多方核實,北京市公安局及有關部門未接受過相關採訪。

 日前,北京網絡新聞信息評議會召開會議,就「艷照門」事件進行評議。百度網因傳播相關照片,被點名批評。為此,評議會責成百度網通過媒體就其造成的危害向社會公開道歉。記者了解到,數百張「艷照」上網後,包括北京警方在內的全國各地警方,均已開始對網絡上的「艷照」進行全面清查,並關閉刊登這些照片的網頁。

 記者經過網上搜索後發現,目前,無論是在百度、谷歌等大型網站,還是一些小型的論壇上,已極難找到不做任何處理的「艷照原圖」。於是,個別市民便從朋友處「借閱」照片觀看。

百度被點名批評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民警上午明確表示,即使不以牟利為目的,向朋友贈閱「艷照門」圖片,或將圖片掛到博客、論壇上,即便數量不足200張都涉嫌違法。警方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追究傳播者的責任,對其處以治安拘留15天以下的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聊天室、論壇、電子郵件等方式,傳播屬於淫穢圖片的「艷照」200張以上,或傳播到網上使點擊數達到1萬次以上的,傳播者將被追究傳播淫穢物品罪的刑事責任。明知他人實施上述行為,仍為其提供通訊傳輸通道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打馬賽克不算淫照

 北京市公安局法制辦民警告訴記者,所謂淫穢圖片,是指具體描繪性行為或者露骨宣揚色情的淫穢性圖片。那些已經在隱私部位作出馬賽克處理的照片,不屬於淫穢照片。據悉,「艷照門」事件中被曝光出的照片,總數遠遠超過200張。如果直接打包將「艷照原圖」全部發送,顯然已達到構成犯罪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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