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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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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淫照涉犯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1]

 涉淫照行為          涉犯罪

 少量傳播者          拘留15天以下

 網絡傳播200張以上(含打包)  傳播淫穢物品罪

 將圖片掛到博客、論壇(少量)   拘留15天以下

 上傳圖片點擊數1萬次以上    傳播淫穢物品罪

 明知他人實施上述犯罪仍提供協助 以共犯論處

 艷照打上馬賽克         不算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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