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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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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題對寫:貌合神離•冒名大冒險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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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兆昌:編輯男,寫作班導師。著有《拋棄熊》、《情感不良》(與黃敏華合著)等。個人網站:http://openy.net

 仍有許多人問我,我跟書店店員終於不走在一起的原因。我沒怪他們,也沒怪他。「抱歉,」我跟夜景說:「我有好些日子沒想起他了。」

 我無意清醒,在加國與荃灣最吃人的時差,我唯一能思念的,只有小狗。那個過期店員跟我說,他在又一城溜冰場旁的露天餐廳吃過一道很不錯的菜餚,還千叮萬囑:「倘你有天決定回家,我請你大吃一頓!」說這句話的他,大約不會在意聽後的我,已決定回家;還是他又使了所謂小說家(真噁心)的預知能力,猜準我的心思?

 我還記得我定過神來回應的一句話:「我為甚麼要回來?」他笨拙地列舉原因,極力迴避一些話題,焦急得令我想起他在書店看見森(我的前度)那帶點扭曲的嘴臉。其實,我問的是自己。他仍在MSN瘋狂打字,我再沒回應。那天,是我開始收拾行李的前一天。我不打算讓他知道我回去,我要他決定到加國找我時,撲一個空。

 可是,我怎麼又在他聲稱常光顧的快餐店,看他常看的溜冰場,聽他常聽的噪音?還虛構自己在咖啡店蹓躂。若他真出現在我面前,我要否認我是那個寫作的黃敏華嗎?我得記住,我今晚觀賞的不是填了海的荃灣,而是加國我最愛的、冬天會結冰的無名河峽。

 我在那露天快餐店讀過如有神諭的書後,在平放在桌上的兩張四百字原稿紙,模仿他寫作。我假想他先於我寫我,先寫自己在機場上的回流心態:當然,泰半是杜撰的。然後,我又寫自己的部分:也當然是杜撰了。如是寫好六篇,挪用他的MSN跟那個狠心編輯對話,答應他寫「對寫」。

 我知道,這個過期店員就算有作品發表在這方格中,也會忘記買一份留念。於是,我在發表當天,把全區的該報掃光,那傻乎乎的狠心編輯還以為這是我和過期店員釀成驚人效果,自此珍而重之看待我每一篇小說稿,不再動我分毫。他怎麼沒察覺,我把多出來的字數,通通移到他名下的小方格。

 我成功挪用他的名字,寫我。狠心編輯看了這稿後,為時已晚。我已成為他,他活在我的限知觀點。我在快餐店寫得比十年前投入。彷如初提筆寫作那股誰也感到肉麻的悸動。忽然,發現眼前有人坐下來,我抬頭,看見一張難以辨認的臉。諷刺的是,當下我才用我名字寫好最新一篇最後一句:現在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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