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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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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恭蕙 05年赴美借肚生女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5]

 晚婚在發達地區漸成趨勢,膝下猶虛的不育或高齡夫婦與日俱增,加上愈來愈多職業女性不想事業發展受阻、身材走樣及承受生產的痛苦,選擇「借腹產子」,代母遂成了一門大生意。

 本港亦曾出現一宗令人關注的代母產子個案,前立法會議員陸恭蕙與外籍男友何力勤05年在美國借代母誕下一名女嬰。他們原本只打算領養一般孩子,但卻多番落空,所以最後決定找代母生子。一名美國華裔女性捐出卵子,與何力勤的精子經體外人工受精,再植入代母體內。

 本港2000年6月底通過《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當時生殖科技臨時管理局曾表示絕不鼓勵使用代母,如果要進行則必須經委託夫婦及代母三方同意,並經至少兩名醫生輔導,當中也不能涉及商業活動,否則三方面都有可能需要負上責任。

 代母生子除會引起法律爭議外,更挑戰社會道德倫理。孩子有一個生母,一對養父母,血親父母又可能另有其人。孩子跟代母和捐贈精子與卵子的人有沒有親屬關係?日後與同一精子或卵子源頭的人結婚,又算不算亂倫?如果委託人、代母和捐贈精子與卵子的人都是不同種族和國籍,問題就更複雜,孩子該算是哪個國家的人?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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