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牙醫委員會昨日裁定,牙醫黃雄亮將一名患口腔癌的男病人,診斷為牙周病,有關病人後來死亡,是為診斷不當,將會刊憲譴責。然而,委員會裁定對黃雄亮的延誤診治指控不成立。
黃雄亮的代表律師辯護時指出,該名男病人2000年在黃雄亮診所脫牙時,有典型牙周病病徵,但X光未顯示患口腔癌。後來發現病人口腔有異常情況時,已即時將他轉介至醫院治理。
口腔癌診斷為牙周病
委員會認為,雖然口腔癌易與牙周病混淆,但病人多次求診,傷口仍未癒合,委員會認為黃雄亮未及時作正確診斷,屬診斷不當,但由於他當時無警覺病人患口腔癌,因此不存在延誤轉介,故裁定延誤診治的指控不成立。
委員會又指出,黃雄亮未能診斷出病人有口腔癌,帶來嚴重後果,而病人的病歷報告亦不完整,低於要求標準,將會刊憲譴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