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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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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打過期針 醫生被警告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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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錯誤為女嬰注射過期5個月水痘疫苗的兒科醫生伍永強昨出席醫務委員會聆訊。

 【本報訊】註冊兒科醫生伍永強為一名15個月大的女嬰注射水痘疫苗,被女嬰父母發現疫苗過期5個月,向醫務委員會投訴專業失當。醫務委員會參考專家證人意見後認為,該名醫生未有盡責確保所有提供予病人的藥物無誤,但乃念他不會重犯,裁定他專業失當成立,被發警告信警誡。

 醫委會昨日就案件展開聆訊,案情指兒科醫生伍永強在2006年10月初為該名女嬰注射疫苗後,把包裝盒交給女嬰的父母,兩夫婦返回住所,才發覺疫苗已過期5個月,第二日再到診所,被告即時道歉及承認疏忽。女嬰身體事後未發現有問題。

 專家證人作供時表示,水痘疫苗即使儲放在2至8度的低溫下,一旦過期,藥效和安全性均受影響,但不會增加病人患水痘的風險,「最多只係令病人以為注射了疫苗,有保護,降低警覺性。不過醫生一般會在注射疫苗4星期後為病人檢查抗體,若發現無效都會再注射。」

 伍永強的代表律師向醫委會表示,今次屬單一事件,並希望委員會明白醫生亦有可能會犯錯,加上女嬰接種過期疫苗後沒嚴重後遺症,不足以構成專業失當,希望委員會考慮案情的嚴重性才作出裁決。

醫委會指未盡醫生責任

 醫委會經過數小時商討後認為,醫生有責任確保向病人提供的藥物妥當,並會定期檢查藥物的儲存櫃。今次事件顯示,伍永強為病人注射前沒有檢查疫苗的有效期,亦有可能是伍永強沒有經常檢查儲存櫃,未盡醫生責任。但考慮到伍永強再犯的機會微,以及案件的嚴重性,故裁定他專業失當成立,被發警告信警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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