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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政府出動警察維持秩序。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胡明、丘麗芳東莞1日電】早在2006年6月,由於有人向國家環保總局舉報東莞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偷排高濃度印染廢水,引起環保總局重視。
在隨後的調查發現,該廠私設了兩條管道用來偷排。一條管徑達25厘米的鐵製暗管,通過兩個隱蔽的閥門控制,直接將部分由生產車間出來的印染廢水排入廠外的總排污管。該廠日污水處理能力僅有2萬噸,但環保部門核實,該廠平均每天產生的廢水量至少4.7萬噸。據該廠負責人交代,剩餘的2萬多噸廢水都是偷排。
2006年7月,廣東省環保局開出了21.7萬元的罰單。隨後,東莞市環保局向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追繳1155萬元的排污費。隨後,東莞市環保局及長安鎮環保分局立即開始對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的排污情況進行了全面檢測,並派專門小組每日檢測,對福安紡織印染排放物進行每日監控長達20多天,之後對該企業的日常監控也達到每周兩次以上。根據長安鎮去年公佈的信息,2013年,福安廠必須無條件搬遷甚至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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