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5日 星期三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蔣麗莉加控兩罪 辯方盼交高院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5]
放大圖片

 ■被控串謀詐騙的總商會主席蔣麗莉再次出庭應訊。

 【本報訊】身兼香港總商會主席的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蔣麗莉涉嫌串謀詐騙一案,昨再度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要求新增兩項控罪,但遭蔣的律師反對,指廉署加控時沒有與蔣會見,更已去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要求將案交由高院審理,但裁判官指案件押後至昨日非用作討論控罪之用,所以准許新增控罪呈堂並毋須答辯,將案押後至本月25日再訊。

案件押後3周再訊

 46歲的被告蔣麗莉昨身穿黑色套裝上庭,她的丈夫、三姐蔣麗萍和五妹蔣麗苓都有陪同上庭支持她。新增的欺詐罪指,被告於01年1月16日至12月5日期間,涉嫌與上市公司環康集團前行政總裁兼傑青包國平及當時的行政總經理葉玉珍,向聯交所隱暪蔣擁葉所持有的8,844,800股的環康股份,誘使聯交所沒有設立禁售期的情況下,准許環康在創業板上市使蔣獲利。

穿黑套裝 丈夫陪同上庭

 另一項新增控罪則指蔣和包在01年11月21日,批准發出一份含有不真實陳述的環康招股章程,即聲稱葉玉珍在環康上市後隨即擁有8,844,800股環康股份的權益。

 惟控方申請新增控罪後,蔣麗莉的代表律師稱廉署的做法不尋常,新增控罪與之前的控罪不同,他在上周五才收到廉署通知要加控,但其間沒有與蔣麗莉會見及要求解釋,辯方亦未能向當事人解釋,令辯方沒有時間回應指控。他又指,已去信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稱案件適合轉至高院審理,其間只需1星期處理,故反對控方押後案件3星期。裁判官詢問控方得知押後1星期不足後,決定准許案件押後3星期,並指法庭工作忙碌,案件排期至昨日非處理新增控罪問題,決定准許案件押後以便控方處理辯方的文件。

涉串謀詐騙一案

 昨日首度提堂的包國平(54歲)被控與蔣麗莉的新增控罪一樣,他聽審後與次被告胡思聖在庭外「密密斟」,但離去時兩人「前後腳」恐防記者拍攝。蔣麗莉和胡思聖在今年1月已被廉署合共控告1項串謀詐騙和兩項公司董事作出的虛假陳述罪,3人昨准以繼續擔保外出,案件押後至下月25日再訊。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