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兒童自殺個案及因家長疏忽照顧導致死亡的悲劇不斷重演,社署在上月開展一項為期兩年的「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檢討在06年2月15日起所有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兒童死亡個案。
社署在上月委任14名來自社福界、教育界、心理學家及學者成立檢討委員會,並由兒科醫生梁乃江擔任主席一職。委員會將翻查曾在死因庭登記的兒童死亡個案,並非裁定為自然死亡者,將納入檢討,但要符合完成所有刑事調查及死因聆訊過程的條件。
資料顯示,06年共有111宗死因庭展開聆訊的兒童死亡個案,49宗屬非自然死亡個案,死者年齡由剛出生至17歲。社署助理署長麥周淑嫻指出,初步估計近10宗個案會列入深入檢討範圍,當中包括轟動一時的皮篋焗死兒童案件。她又指出,06年的個案裡,兒童踏單車出事致死案件較多,照顧者疏忽致兒童死亡個案相對較少,另有12宗在家中跳樓自殺個案;07年初步估計有44宗可能納入檢討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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