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須先知會校長
2. 避免過多人參與事件
3. 在錄影前不要向學生詢問事件詳情
4. 不要驚動施虐者,尤其當施虐者是被虐者父母時
5. 避免兒童受任何人的引導或影響
6. 不要以洋娃娃、圖書等「利誘」兒童講出事件
7. 由學校教師、社工陪同兒童到醫院接受檢查
8. 讓兒童留在學校直至社署社工出現
資料來源:「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程序指引(2007年修訂版)」簡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