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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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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中心公地阻休 地政總署已作提醒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07]

 【本報訊】(記者 鍾立)繼時代廣場休憩用地的使用權限引起關注之後,有市民投訴指,在使用長江中心周邊的公眾休憩用地遇到保安人員阻撓。地政總署承認已接獲有關的投訴,並已於昨日與長江中心管理部門開會,提醒他們市民有權使用有關的公共空間。

 根據地契條款,長江中心要提供至少5,200平方米的公眾休憩用地,全日免費開放予巿民,包括長江中心正門對出的廣場。不過,有巿民投訴在使用這些公眾地方時往往遇到阻撓,如有巿民坐在長江中心地面小瀑布周邊範圍,即遭到保安員的干預,而記者在該處拍攝時亦被保安人員勸阻,指要到管理處申請才可拍攝。

 另外,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及李永達針對時代廣場事件約見屋宇署署長張孝威及地政總署署長譚贛蘭,促請政府盡快跟進時代廣場一直向露天廣場使用者違規收取租金的事宜,並要求政府在公用契約加入罰則,懲罰違反契約規定的業主。

屋宇署要時代廣場交代出租收費

 張孝威在會面後強調,當局已於前日去信時代廣場業主及管理公司,要求他們交代多年以來利用公眾空間舉辦展覽所收取的租場費用,並會研究追討事宜。因為根據公共契約的規定,該處的公眾空間可租予團體使用,而有關業主只可以向在該公眾場所舉辦活動的公司或機構收取水電費及服務費,而不能收取市值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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