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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政府下周四發表醫療改革諮詢文件,據了解會提出6個融資方案。其中包括:維持現狀不變、用者自付,但要加稅;其次是社會醫療保障,由政府作為統一保險受託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產品;強制保險,自願保險,強制供款,及強制供款與購買私營保險的混合模式。當局對於這些方案不會有傾向性,主要希望引發市民討論,選出較為接受的方式,令本港醫療體系和質素得以維持和提升。有學者認為,社會醫療保險、強制醫療保險以及儲蓄,都是較適合在本港推行。
下周四推出的諮詢文件,會闡述醫療改革的必要性。有數據顯示,由於人口急速老化,現時工作人口供養長者的比率,會在25年後增加接近2倍半,這現象對醫療需求帶來沉重壓力。另外,本港的總醫療開支,佔本地生產總值的比率,在04年是5.3%,如果現行醫療體系與運作維持不變,25年後就會上升至9.2%。即使只計購買新藥,新醫療儀器和技術所需的開支增長,每年平均亦比經濟增長率多1%。當局相信要維持高水平的醫療服務,就要透過新的安排,巿民共同參與及承擔。
假設市民按月薪3至5%供款
據了解,政府今次提出的6個融資方案包括:加稅,由用者自付,運作模式與現行的分別不大;其次是社會醫療保障,由政府作為統一保險受託人,提供最基本的保障產品;自願購買保險,政府會提供誘因﹔強制購買私營保險,強制儲蓄,及強制儲蓄與購買私營保險的混合模式。無論採取任何一個強制的方法,政府都需要立法,強制巿民投保之餘,亦要監管保險業界。據悉,方案假設市民按月薪3%至5%供款,比較不同融資方案,市民得到甚麼保障。
學者:社會醫療保障較合適
文件會羅列不同方案的利弊,以及舉出例子,讓公眾更了解當中的原則,例如供款的比率,以及可得到的保障範圍。
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社會醫療保障、強制醫療保險及儲蓄,都是較為適合本港推行,「一個做法是政府統一作為一個保險承擔人,收取保險費,並提供服務機構去作出審核批准等,甚至對一些醫療機構的收費都會有所規定,這種方法涉及的問題是政府的職能會膨脹。另外,若用強制醫療保險的方法,這對不同的醫療機構及保險公司,都要有很清晰的權限及操作上的界定,無疑這是相當之困難的。」
據了解,有關文件會諮詢公眾3個月,9月立法會選舉之後,便會有第二輪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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