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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仲偕 立法會議員
上星期筆者寫過預算案採納了筆者與黨友的500億醫療融資基金建議,顯示政府對未來老化人口的承擔。今期筆者會探討預算案中與資訊科技有關的政策。
要數預算案中最與資訊科技有關的,大概是以試點形式設立地區數碼中心的建議。政府用心雖好,但有沒有想過這些設施能否真正幫助有需要市民?譬如低收入家庭的學童如要上網做功課,到這些數碼中心可能會遇到甚麼問題呢?
資助上網更能協助低收入人士
首先,學童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課後活動加上繁重功課,晚上十一時仍要趕功課並不稀奇,中心的開放時間能否配合學童需要呢?其次,根據社會福利署今年1月資料,約九萬六千名15歲以下人士為綜援受助人。中心提供的設施能否應付所需,實在成疑。
有何解決方法?筆者與業界就一直建議政府把上網費納入綜援基本生活開支項目,向家中有在學兒童和青少年的綜援戶發放津貼,使他們求學時期不致與社會脫節,而估計每年開支不會超過2.1億元。可惜,政府似乎仍未體認到互聯網在一個知識型社會的重要性,並未接納有關建議。
其他政策又如何呢?說了多年的經濟轉型措施在預算案也不見有太多著墨。跟去年施政報告相差不遠,預算案集中談如何強化金融、旅遊、物流等經濟強項,對創新科技產業的發展則沒有提及。若勉強說有提及,可能是「開拓新市場」一章有關「創意經濟」的寥寥兩段,但兩段也只談及統籌業界參與數個外地創意產業展覽,彷彿香港的創意產業就只欠出口途徑。
其實「創意經濟」一詞本身就太籠統,當中至少可分為兩個範疇——文化創意和高新科技。文化創意可包括電影、出版、廣告等行業。高新科技可包括軟件開發、數碼娛樂、應用系統開發等行業。兩個範疇有交匯之處,但發展所需往往不同。如果政府籠統地把兩者綜合起來制訂政策,又怎能成功呢?
培植創意產業需明確政策
當然預算案中與資訊科技有關的措施也非全無可取之處。筆者就相當欣賞預算案中撥180億元作研究基金的建議,以基金及其投資收益取代每年撥款予教資會的研究資助局。有評論就估計若基金投資有5%回報,每年即可有9億元資助研究,比現時研資局每年所獲6億元多50%。整體撥款增加,可以預期科研所得資源也會增長。政府樂意投資教育固然可喜,但若政府能接納筆者與業界的建議,向私人科研活動提供雙重扣稅優惠,則能雙管齊下:教育上鼓勵更多學生參與研究,同時營商環境吸引私人企業投資研究,吸納從事科研的學生。這個「一條龍」出路才能讓學生看到金融財經以外的另一個前景。
政府內部對資訊科技的投資方面,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今年就撥出18億元予電腦化計劃。除了用於進行中的項目外,還會開展四個新項目,包括教育局提升網上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衛生署傳染病資訊系統和兩個警務處改善內部運作的項目。筆者相信,這些項目會為落實第三個資訊科技教育策略和推動電子醫療打下良好基礎。
誠然,財爺曾俊華這份預算案面對人口老化問題的處理是值得嘉許,各項把盈餘回饋市民的措施亦甚具創意,但要談經濟轉型,避免產業單一化的各項措施則明顯不足了。其實近幾年香港經濟持續增長,政府應把握機會,加大社會對資訊科技應用的投資,才是為香港長遠發展打算。(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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