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德聰 互聯網專業協會政策委員會副主席
反思政府的科技政策
數碼換代勢在必行,數碼高清電視大聯盟(Digital HDTV Grand Alliance)在1993年已在美國成立,這趨勢早就不是新聞。房署於95年,將10年內興建的公屋及居屋之天線,外判予有線安裝及擁有,而並沒有在條文內加入有關「升級」系統的條款,揭示了官僚們對科技發展的趨勢,沒應有的視野和關心,以致今日的結果。
私人市場有成功案例
反觀私人業主,由於問題切身,對這類事情就有極高的警覺性。筆者有為一些服務商的工程為顧問,在屋苑加裝升級的「樓宇內電訊網絡設施」,以提高電話和寬頻的質素。他們就懂得要求服務商在條款內,加入有關「升級」系統的保障條款,甚至要求在加裝新電訊系統的時候,要求一併為舊有的天線系統作升級。
業主們的討價還價能力,來自電訊條例的類別牌照2,因為只有業主或立案法團,才可擁有這「樓宇內電訊網絡設施」和類別牌照。服務商為取得那套新設的「電訊網絡設施」之租用經營權,往往會提出免費為屋苑加裝新的升級系統。於是業主可以經協商,以若干年數的「電訊系統獨家經理人」和其收入為代價,取得相關網絡,連同新天線系統的業權。
同是外判,私人市場和官僚管理高下立見。然而,缺乏科技視野的官僚,在缺少市場經驗和問責的切身感覺下,仍然繼續會是香港科技政策的舵手。由於錯誤的科技政策,很少帶來即時的災難,其後遺症只會慢慢浮現。以上只反映了問題的冰山一角,同類事件只會陸續有來。
從預算案看科技政策
由此可見,政府的科技策略思維,應該要極富前瞻性,但香港在這方面一直都表現不佳。財爺在日前的預算案,撥出180億的研究基金,為「公共政策為創新促成者的角色」作出貢獻。但其成效在現有水準的官僚掌舵下,很多人私下就未對此寄予厚望,因為有些基本概念,由始至終他們也沒有去搞清楚。
預算案內的第107段,財爺是這樣看的:「……創意經濟的潛力非常龐大,不過,要加快和繼續壯大創意經濟的發展,我們就必須向外拓展,擴大市場。因此,向海外及內地推廣我們在創意產業的成就及品牌,至為重要……」。重點是要「出口」創意以創匯,但陣腳不穩的我們,又能夠做到嗎?
歐盟理事會在2000年給歐盟議會的諮詢文件3中,他們總結出共通的以下五個創新科技政策趨勢,值得香港參考:1.以系統性的方法推動創新政策;2.提升國家和區域政策的互補性;3.新形態的公私營部門夥伴關係;4.公共政策為創新促成者的角色;5.應對全球化。
由以上五點出發,我們會發現,創新科技政策的重點,和營商環境及政府的內在運作架構及發展方向,有極深的關係。換句話說,要做好創意產業,策略要先放在「內需」上。文件的第1點從內在的「系統性」開始,到第2點建立國際策略視野,第3和4點推動內部政策,而第5點才為「出口」提供環境,這一切都是要由內部管治和運作做起。
希望政府能走出現有的視野,多諮詢業界和公眾,為科技政策引入更多年輕聲音,真正發揮創新的力量。(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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