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線電視佈景廠男職員,05年於戶外錄影廠拆卸巨型佈景板時遇上強風,職員連人帶佈景板齊齊倒地,即時受傷頭破血流。受傷男職員前日入稟高等法院,指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疏忽造成意外,要求公司承擔責任及作出賠償。原訴人蕭偉權,於意外發生時為無線電視佈景員,由友人鄭芬青代表入稟,控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意外發生於05年3月18日,當時風勢強勁,原訴人與其他同事按上司指示拆卸十呎乘十呎的巨型佈景板時,原訴連人帶板被強風吹倒。勞工處於06年4月票控無線沒有確保僱員的安全及健康,無線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罰款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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