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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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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填區亦需環保措施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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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焚化爐選址之二:大嶼山以南石鼓洲。

本報記者 羅賀琪

 在落實興建垃圾焚化爐前,堆填區仍是本處理垃圾的主要設施。現時本港有3個策略性堆填區,分別位於新界東北、新界東南及新界西。這些垃圾堆填區也並非遠離民居,故如何確保垃圾堆填區不會造成污染影響居民,就變得十分重要。

盡量減低污染周邊環境

 一旦環保措施不足,堆填中部分垃圾有機物自然分解,釋出沼氣及其他污水,會嚴重影響環境。為避免這種情況發生,環保署對本港的堆填區環保措施有嚴格的要求,對污水、廢氣的處理都有明確規定。現時,本港3個策略性堆填區都設有防滲透墊層系統、滲濾污水管理系統、堆填氣體管理系統、地面水/地下水管理系統,以盡量把堆填區為周邊環境帶來的的污染減至最低。

 同時,為確保堆填區沒有污染周邊環境,堆填區設有3層監察系統,可以偵察環境受到的任何輕微損害。包括在各個堆填區進行廣泛的環境監察計劃,量度空氣、河道、地下水和海水的污染物,及檢驗滲濾污水及堆填氣體的成分,而政府亦會在每個堆填區派駐督察小隊,審核監察工作,以及在有需要時進行額外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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