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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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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新惡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14]

胡志偉牧師

 最近,梵蒂岡聖赦法院主教吉洛蒂(Bishop Gianfranco Girotti)提出七項社會之惡,引來不少討論。中文「罪惡」一詞,罪多指向內心動機與思想,而惡則是由歪心表現於外的行為,因此筆者以七宗惡稱呼,分別為:違反與侵害人權、基因操控(或進行有道德爭議的實驗)、吸毒與販毒、污染環境、加劇貧富懸殊、積聚大量財富、製造貧窮。筆者比較中英文媒體,發覺七項內容存在差異,有部分中文報章把墮胎及孌童也放進去,也有些不放在清單內,其實墮胎及孌童宜歸入違反與侵害人權之內。

 七宗新惡,針對的是個人對社會所造成之惡;與傳統基督宗教理解的七宗罪有所分別;七宗罪針對個人操守:傲慢、妒忌、忿怒、懶惰、貪婪、貪食、色慾。新惡,歸根究底,也是從七罪而來,貪婪使人「積聚大量財富」而「加劇貧富懸殊」,又以剝削方式對待員工,直接或間接「製造貧窮」。這三項惡正是全球經濟一體化所帶來的不良後果,造成貧富差距越來越大。

七宗惡是人對社會所造成之惡

 「基因操控」與「污染環境」,指向世人誤用科技,甚至扮演創造主的角色,破壞了受造界生物圈互相結連;教會不反對科技革新,卻憂心人與企業的貪婪,為求謀取私利而不理會「基因食品」對人體、生物界與自然界造成長遠的災害。

 最後,貪婪使人沉溺於藥物或毒品,從而「吸毒與販毒」,又誘使人為滿足色慾而作出「違反與侵害人權」,如墮胎及孌童等。也許有人質疑,為何同性婚姻、戰爭等不列入清單之內?也許值得關注的,不是這七宗新惡有否涵蓋了當今社會之惡,乃是透過具體「命名」(naming)這些共同之惡,讓公眾人士留意與提升對惡的意識,從而減輕這些社會之惡。如藝人不雅照片、大學生交歡片網上散佈等,皆因我們已失掉了所謂對與錯的倫理標準,而基督宗教看「不對之事」為罪惡。

 梵蒂岡提出這些新惡,正因有三成天主教信眾不再感到有需要為此等罪惡,要向神父告解尋求赦罪。不獨社會人士,基督徒也會只顧個人獨善其身,不理會貧富懸殊,甚至積聚大量財富,不肯與有需要人士分享。過往基督徒不認為有問題,如今梵蒂岡高調地宣布這些行為也是惡事,讓基督徒明白「未盡之義」,如製造貧窮、污染環境等,我們也要對社會與地球有所承擔。

反思新惡 建和諧社會

 華人傳統文化一向重視「私罪」,如不姦淫擄掠、殺人放火等,對「社會之惡」不甚理會;如今天主教列出新的社會倫理,正好作為「公民社會」的參考。良好公民避免作出任何傷害別人的行為,如不在網上發放別人私隱的照片或影片、或偷拍、或盜取別人的物品,作出「違反與侵害人權」之惡,更要進一步,不「積聚大量財富」,或作出任何「製造貧窮」之事,「加劇貧富懸殊」。換言之,商業倫理的考慮,不能只從「一己之利」作思考,更要關注這項政策是否直接或間接「製造貧窮」或「加劇貧富懸殊」。

 當企業有不錯的盈利,也要有其社會責任,要思考如何回饋社會大眾,這才是公義與仁愛的社會之內,不同單元對社群應盡之義。社會對七宗新惡的廣泛與深入討論,有助我們建設更包容、更和諧的社會。(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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