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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兩會報道組北京14日電】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見圖)14日在京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資源稅改革具體方案將根據今年經濟運轉的情況適時推出。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國土資源部此前配合財政部就有關資源稅的徵收部門開展了廣泛的調研,反覆研討,目前資源稅改革已有初步的方案。
汪民指出,以前對資源性產品的稅費是不合理的,原來礦業是慘淡經營,這幾年礦產品價格的持續走高,應當在價格中反映資源的稀缺程度和安全環境成本。不過,在現實中有關探礦權、採礦權使用稅的收費並不能適應新形勢。有關探礦權的收費標準是1998年制定的,探礦權每平方公里前三年每年收取100元,從第四年起,每年增加100元,但最高不超過500元。採礦權使用稅,每平方公里每年收取1,000元,當初制定這個稅費標準就是為了遏制礦產企業圈而不探、跑馬佔地,但是這樣的收費標準顯然難以起到它應有的經濟調節作用,需要重新研究。
對於此前不少中國礦業公司到國外進行採購,汪民表示,近期國內一些礦業公司到國外開展工作,反映內地礦產企業增加活動。基於內地礦產資源豐富,幅員遼闊,中西部仍有大量未勘察區,按照國務院最新要求,將會加強內地礦產勘察,亦會通過利用國際市場調節國內缺乏,基本方針為節約採用礦產,配合國內和國際資源,於宏調下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
煤礦生產力遠大於產量
談及此前中國出現電煤供給緊張,國土資源部會否重新放開煤炭的開採權申請的問題,國土資源部礦產開發管理司司長賈其海指出,國土資源部之所以從07年到08年這兩年暫停煤炭探礦權的申請,主要考慮到市場上宏觀供需的平衡。通過暫停兩年探礦權的申請,可以保證現有的探礦權人找到煤以後,能夠及時得到採礦權,形成開採能力。目前中國已有煤炭探礦權2,000多個,現有煤礦企業生產能力遠遠大於實際生產量。
賈其海說:前一段時間出現了一些地區電煤緊張,實際上是由於多種原因造成的,也包括有運輸問題、整個的結構問題。從整體上來講,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對保證煤炭長遠的穩定供應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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