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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在保養期內,部分牌子冷氣機的壓縮機、電視機的顯像管或顯示屏等主要零件,若要更換亦需收費,消費者須細看保養條款。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消委會今年首2個月共接獲281宗有關家電維修保養的投訴,涉及45宗電視機,洗衣機12宗,冷氣機20宗。消委會已完成關於家電維修保養的調查,並指出一些牌子的保養只提供折扣優惠,而非免費更換零件;家電的續保計劃收費由200元至12,000元,消費者要小心閱讀條款。
消委會收集了5類電器共44個牌子的新貨保用、保養計劃、維修服務條款及費用的資料。調查發現,大部分牌子的保用期為1至2年,但如冷氣機的壓縮機、電視機的顯像管或顯示屏等主要零件的保用期或與其他零件不同,一些牌子更需要按件收取零件費。
離島用戶不設上門維修
調查又發現,家電的續保計劃收費由200元至12,000元,合約期亦由1年至4年不等,個別牌子不設續保,或不提供離島用戶續保服務。此外,如市民的家電出現問題,部分牌子除檢查費外,另收取50元至1,500元的人工費,家住離島者或須自行攜件到市區的服務中心作維修。
即使在保用期內,家住離島、東涌及沙頭角等較偏遠地區的用戶,也可能需繳付50至500元的上門檢查費,但聲寶牌的電視機、洗衣機及冷氣機俱不用額外收費。消委會建議市民留意,一些牌子的家電保養不包括更換零件,或運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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