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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邦國在河北省考察工作。這是吳邦國在唐鋼集團考察。新華社
物權法同企業所得稅法、反壟斷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法律的制定以及證券法、對外貿易法等一批重要法律的修訂,為疾馳在市場經濟道路上的中國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分析人士指出,吳邦國雖然沒有法學背景,卻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法律構架和立法需求了然於胸,反映了他多年主管經濟與工業的深厚積澱。
吳邦國祖籍安徽肥東,從政之途始於上海。從1983年初進入上海市委常委會到1991年春出任上海市委書記,吳邦國力促這座中國最大的經濟中心和工業城市成為改革開放的「排頭兵」。
在1995年到2003年擔任國務院副總理期間,吳邦國主抓經貿、交通、能源、信息產業、社會保障等工作。八年間,他秉著「不謀私、不偷懶、不耍滑」這樣一份樸素的執著,「為基層服務、為企業排憂解難、為人民辦實事」,對改革發展的認識有了更深入、更豐厚的積累。
民主立法新時代
主管中國最高立法機關之後,吳邦國把多年的思考與經驗帶到了這一全新的領域。他曾多次強調,既要把改革中取得的成功經驗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為改革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又要注意為繼續深化改革「留下空間」。
吳邦國是大眾眼中的「工業行家」。早年,他曾在工人、廠長、經理等不同層次的企業崗位上工作過,對企業運作非常熟悉。在全國人大立法工作中,吳邦國不忘鞏固改革成果,親自推動了企業破產法的制定,從法律上確立了企業有序退出、優勝劣汰的制度。
在不斷完善經濟領域立法的同時,吳邦國一直強調「立法為民」,要求全國人大「著力加強」社會領域的立法。僅2007年一年間,就先後制定了勞動合同法、就業促進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審議了社會保險法草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的修訂都越來越關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長。輿論認為中國「民生立法的新時代」已經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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