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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燊(中)表示,住院、醫療保險投訴節節上升,4年間急升一倍。
【本報訊】(記者 郝君兒)本港醫療融資改革終於踏出諮詢的第一步,未來全民或需購買保險自付醫療費用,但原來住院、醫療保險陷阱處處,投保人士稍有不慎就可能不獲保障。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07年共接獲354宗投訴個案,按年減少9.7%,但住院、醫療保險投訴卻節節上升,4年間急升一倍至去年的120宗。徐福燊稱,不少投訴都因投保者簽署保單時未有披露全部事實,或沒清楚了解保單條款而起。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去年接獲354宗投訴個案,當中逾半表面證據不成立,53宗經調解後獲圓滿解決,委員會助投訴人成功爭取共達321萬元的賠償,單一最高賠償額則為48萬元。徐福燊表示,雖然整體投訴個案有所下調,但住院或醫療保險的投訴持續由06年108宗增至去年120宗,情況令人憂慮。
徐福燊表示,在接獲的醫療保險投訴中,不少投保人對披露資料認知不足,常因漏報而喪失獲賠償機會。投訴個案中,有投保人簽署投保申請書後而保單未發出前曾進行超聲波檢查,發現脾臟腫大,卻沒通知保險公司,結果其後因脾臟不適入院,不獲3,600元的賠償。
保險索償去年接354宗投訴
除沒有披露資料外,徐福燊稱有投保者對保單條款的詮釋錯誤,有投訴人因慢性腎功能衰竭而入院半年,但只獲保險公司賠償首個月及最後1個月的住院津貼,保險公司以投保人在第2個月至第5個月住院都只為等候換腎、而非有醫療需要為由,拒絕發放期間的7.7萬元醫療費用。
個人意外保險同樣引發索償糾紛,有投訴人去年使用睫毛液時不慎傷及左眼,雖被醫生診斷為「意外受傷」,但被保險公司以「意外應在不能預料及非自願情況下引致身體受損」為由拒絕賠償,並指傷患是投保人不小心引致。另有一名母親為兒子投保兒童個人意外保單,兒子野外考察時因中暑死亡,但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並指出有關死者不符保單中的受傷定義,最終這名母親亦未能取得共7.5萬元的保險金。
投保者對披露資料認知不足
徐福燊提醒消費者,填報投保申請書時必須準確無誤地披露所有資料,「所有病歷不知是否需要披露也先說,會比較穩陣」。另外,投保人需親自檢查投保申請書上所有資料,清楚了解保險合約的保障範圍,及詳閱保險內容,尤其是所有豁免條款,以保障自己。消委會重申,已持續推行消費者教育,呼籲消費者應小心選擇適合自己的保險,並仔細閱讀所有條款以認知獲保障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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