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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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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近親繼承土地 鄉議局責民政局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0]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於去年正式書面通知鄉議局,根據4年前的案例停止批出子侄繼承新界農村地的申請,鄉議會執委、律師林國昌狠批有關做法,指民政事務局做法有違新界傳統,又沒有諮詢鄉議局。他指出,民政事務局是在法庭有裁決後超過4年半才作有關通知,處理手法明顯是「後知後覺」。

 林國昌昨日在電台烽煙節目批評,過去若有已故原居民因沒有子女,將由近親繼承其農村土地的做法一直「相安無事」。不過最近才得知民政事務署有案例,指近親無繼承權,有關指令讓村民十分困擾。他強調,有關的判決是上訴庭在03年作出,但政府於4年半後才告知村民:「除非終審庭推翻,不然政府會跟這裁決。」

 他估計,現時受影響有90多宗個案。鄉議局現時已經與民政事務總署成立小組,希望解決有關問題。民政事務局發言人則回應指,當局的做法是根據上訴庭於03年一宗訴訟的判決,判定案中女原居民有權承繼土地,而案中的子侄則無權繼承死者的農村地。由於政府內部研究案中法律觀點需時,故此到去年才通知鄉議局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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