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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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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板門檻初定 盈利須逾千萬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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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證監初定創業板上市門檻,共有4大關卡。 資料圖片

——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 主營業務突出 公司治理嚴格

本報記者:荊才

 內地創業板的面世跨出重要一步。中國證監會昨公布了創業板IPO辦法,向社會徵集意見,對創業板上市公司設立4道門檻,分別為2年淨利不少於1,000萬元、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主營業務突出、以及公司治理嚴格。

 中證監昨晚公布了創業板門檻,共分為4道關卡,並向社會徵集意見。

近2年營業收入增逾30%

 第一關為「發行人應具備一定盈利能力」。此次出台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需最近2年連續盈利,最近2年淨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淨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2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成。

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

 第二關是「發行人應具有一定規模和存續時間」,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具備一定的資產規模,發行前淨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股本不少於3,000萬元,以期控制市場風險。

不可盲目多元化經營

 第三關是「發行人應當主營業務突出」,要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集中有限的資源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政策,且募集資金只能用於發展主營業務,不允許盲目拓展多元化經營。

2年內無重大人事變動

 第四關是「創業板上市公司將參照主板上市公司從嚴要求」,董事會需下設審計委員會。要求最近2年內其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際控制人均無重大變化,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間不存在同業競爭、影響獨立的關聯交易,且最近3年內不存在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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