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婚女秘書V太太遭好姊妹迷姦案昨續審。好姊妹黃慧心作供時指情夫於去年2月,在其住所浸浴期間,命令她拿心臟藥,只是用以欺騙V太太,藥物實為壯陽藥。她又指於去年3月中偕丈夫到泰國旅遊,指「被告叫我每日打畀佢,甚至5日同老公發生性行為,都要錄低留畀佢睇。」
指V太決定以性交換錄像
V太太女密友黃慧心昨講述她與被告陳俊圖(45歲)和V太太,於去年2月10日在黃慧心位於邁亞美海灣寓所的性交過程,指被告於V太太離開單位前,曾要求與她合照,指相片作留念之用。黃慧心又指,被告曾叫她託同事購買外置硬碟機,專門存放裸照和性交片段;由於是外置關係,即使其他人在家中使用電腦,亦不能看到這些片段。
黃慧心又指,她於去年3月與丈夫同遊泰國期間,應被告要求每天致電他兩至三次;被告又告訴她於這段期間,會與V太太在邁亞美住所與他性交;黃又稱以「屋企無人或者有事需要幫手時,被告可以幫到我瓊」為藉口,得到丈夫同意讓被告擁有單位門匙。
黃慧心續稱,V太太為了取回性愛片段,決定於4月再與被告性交。
被告曾來電要求她通知V太太當日要穿得性感些,又問V太太有沒有服避孕藥,說要「搞到V太太有BB」,她又指被告要求V太太與他性交時,要稱他做「老公」。案件今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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