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檢索 | 新用戶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安老院涉吞綜援長者「雙糧」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03-28]
放大圖片

 ■不少居於私營安老院的長者,未能處理個人財政,存摺、提款卡及圖章等均由院舍「接管」。資料圖片

一班無依無靠、未能處理個人財政、居於私營安老院舍的長者來說,本應多獲的1個月綜援金隨時遭院舍「私吞」,不得分文。由於現行安老院舍可在獲得院友或其家人、親屬、監護人的授權後,代為持有其財物及財產,至少有40間私營安老院表示,不會向院友發還多獲的綜援金。社署於去年綜援「出雙糧」後,也接獲13宗類似投訴和查詢。

 有電視台向全港約半數(265間)私營安老院舍查詢,至少有40間院舍承認會將院友額外獲發的1個月綜援金作為住院費。有院舍更表示,為院友提供「全包餐」的條款是要對方把每月收到的綜援金全數用作院費,更明言說:「單是一份綜援金,其實我們要蝕本,今次『難得』獲政府多發一個月,我們當然不會發還給院友。」有安老院舍則說,多收額外一個月綜援金額後,會向長者發放200元作「零用」。

社署:回饋措施非補貼院費

 報道又提及,不少長者在本人或其親屬簽署授權書後,他們的存摺、財產會間接由院舍「接管」,院舍甚至手持長者的提款卡、密碼或擁有與長者共同開立的聯名戶口,直接提款。該報道又指,曾向265間院舍表示要安置一名神志不清的長者,37%院舍要求交出該名長者的存摺及圖章。

 社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預算案宣布額外發放的綜援金及生果金,是一次性的回饋措施,目的是讓受助人能共享經濟繁榮的成果,絕非用作補貼院費等用途,希望各安老院能確保院內的綜援受助人能直接受惠於是次的額外資助。

 社署又表示,將會在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撥款後,發函予各安老院經營者作出解釋及提醒,如有違規情況,社署會發出勸喻信。當局去年亦曾向綜援受助者額外多發一個月綜援金額,共收到13宗關於安老院要求把額外一個月綜援金額作為院舍費用的查詢及投訴,但經社署介入後,俱已得到妥善處理。

 社署強調,如長者被註冊醫生證明為意識不清,不能處理個人財務事宜時,院舍應安排其家人、親屬、監護人,或委託社署代為處理其住院費事宜。

 協助長者爭取權益的監護委員會主席趙家義指出,假若有神志不清的長者被院舍侵吞財產,基於其精神狀態,根本難以投訴;縱然投訴,成功個案亦很少。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