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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新婚女秘書V太遭女密友情夫迷姦的案件昨續審,女密友黃慧心指V太的態度於去年4月開始轉變,懷疑她把事件告訴朋友,更擔心她已報警,在徵詢情夫意見後,便將家中剩餘的K仔沖走,情夫亦託外甥代為看管儲存性交片段的外置硬碟機。
黃慧心昨供稱,她和被告陳俊圖(45歲)相約V太於去年4月14日在其邁亞美海灣住所見面,被告為清楚拍攝V太性交時的動作表情,亦覺得V太「態度寸」,故一早告訴V太會拍攝性交片段,並要求她穿得性感些。然而,當晚被告表現得很不滿意,斥黃慧心沒有儲存V太的口交片段,又罵V太避鏡頭,他對兩人說︰「你�汁控o今日表現係點,你�它n彩,我今日唔舒服,如果唔係你�它滷臐I」黃慧心陪伴被告先離開單位,被告期間指︰「V太玩�禳A我玩到佢跳樓都唔關我事!」
被告指V太表現差 「玩到佢跳樓」
黃慧心又指被告後來曾致電V太向她說「分手」,而她亦應被告要求,向V太表示遭被告怒斥2人「夾埋玩佢」及「你想做女主角,但係我唔想!」她透露,被告定時與她租住時鐘酒店,但後來發現租屋反而更加便宜,故他們後來於元朗租村屋方便發生性行為。
黃慧心於4月事件發生後,與V太仍有通電話,但感到她態度有變,擔心她已把事件告訴朋友或已報警,被告指可能有人教V太對答,又問黃慧心若警方查問會否「幫佢攬」,黃則指擔心家人安全,故表示「將成件事攬上身」,而被告亦把存放性交片段的硬碟機交給外甥看管。
審訊進行期間,辯方大律師發現庭內有公眾人士作筆錄,故通知法官,法官隨即問該名男子為何作筆記,男子解釋記下的與案件沒有關係,法官便下令除記者外,所有人士不能抄筆記,否則會被趕離法庭,而作筆記的紙張也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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